2007年5月22日我局监察支队会同危化处前往绍兴市中泰物资有限公司经营现场进行检查,发现该公司将危险化学品液碱储存在私自设置未经评价批准的储罐内,违反了《危险化学品安全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我局立即对其进行了处罚,并责令停止违法行为。
5月30日下午,我局监察支队对该公司进行了复查,该公司已经停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储罐,检查人员同时下达《整改情况复查意见书》,要求其严格按照经营许可证的要求经营。
6月22日,我局会同越城区安监局再次前往绍兴市中泰物资有限公司进行执法检查,发现该公司已经停止使用未经批准的储罐(经现场勘察:液碱储罐液面已低于出液阀管口),为确保安全,检查人员与该公司人员一起将储罐的进液阀拆除,同时再次警告该公司如果违法储罐储存危险化学品,我局将按照相关法律法规从严查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