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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 化学品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发布日期:2008-10-29      来源:      点击数: [ 打印 |  收藏 | 关闭窗口 ]

 

 

 

绍市安监〔200893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关于开展危险

化学品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

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

为落实国务院安全生产百日督查组在绍督查意见,促进安全标准化工作的深入、持久、规范开展,根据省安监局有关工作要求,经研究决定,近期开展一次全市危险化学品市级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回头看专项检查活动,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检查范围

近两年来危险化学品安全标准化市级达标企业,抽查比例不低于市级达标企业的30%,重点检查安全生产许可证换证免于现场考核的企业。

二、检查的主要内容

1、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实际运行情况,包括:安全生产责任制的落实、各项安全规章制度的贯彻执行情况,事故隐患及其落实整改情况,风险评估、评价及重大危险源监控情况,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修定及其演练情况,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上岗情况,事故调查处理情况,安全投入情况等。

2、企业安全标准化体系不断完善、持续提高工作情况。

三、检查方式和要求

 1、检查方式。市安监局负责检查市直达标企业。各县(市、区)安监局负责检查本辖区范围的达标企业。检查组成员由部门分管领导、业务科室负责人、市级考评机构专家及相关人员组成,各县(市、区)安监局(办)分管领导任组长,专家由检查组长确定12名。

 2、检查应与国务院和省政府安全生产百日督查中提出的有关整改意见相结合,与化工企业安全生产大检查工作相结合,进行认真检查,填写《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表》(附件1),以检查促整改。

3、各检查组将检查情况汇总材料和《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表》于1125前上报市局。

对否决项检查不符合要求的,或对查出突出问题的,且限期整改未能到位的安全标准化达标企业,由市局取消其达标资格,收回安全标准化达标证、牌。

 

附件:《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表》

 

 

 

      二○○八年十月二十九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危险化学品  标准化  专项检查  通知

抄送:省安监局。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10月29印发

 


附件1

危险化学品企业安全标准化回头看专项检查表

检查单位:                      检查时间:

受检查企业:                     企业类型:                      

检查

要素

项 目

序号

检查内容

检查情况及意见

检查人

合法性

1.       

是否需取得安全生产许可证的企业

 

 

2.       

若为需取证企业,是否持有安全生产许可证,是否存在超许可范围生产经营活动

 

 

责任制

管理制度

操作规程的贯彻执行情况

3.       

是否建立、健全主要负责人、分管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职能部门、岗位安全生产责任制

 

 

4.       

▲企业与上级部门和各职能部门签定安全生产目标责任书

 

 

5.       

是否制定从业人员的安全教育、培训、劳动防护用品(具)、保健品,安全设施、设备,作业场所防火、防毒、防爆和职业卫生,安全检查、隐患整改、事故调查处理,安全生产奖惩等规章制度。

 

 

6.       

是否根据危险化学品的生产工艺、技术、设备特点和原材料、辅助材料、产品的危险性编制岗位操作安全规程(安全操作法)和制定符合有关标准规定的作业安全规程。

 

 

事故隐患及其落实整改情况

7.       

是否按方安案要求进行修订和完善安全管理制度(包括安全检查及隐患整改制度)和安全操作规程

 

 

8.       

企业是否聘请专家对现场进行安全隐患排查

 

 

9.       

是否对涉及硝化、氟化、氯化、重氮化、加氢等高危工艺的化工生产企业、剧毒化学品生产使用企业聘请专家进行重点安全检查,查找在生产工艺、单元操作、重点反应装置、应急救援预案等方面存在的事故隐患;

 

 

10.   

对化工危险作业场所、环节生产作业,企业相关人员是否贯彻执行省局四个技术规范性文件;是否规范执行省局重大危险源“二牌一箱”制度、事故警示牌制度、安全隐患整改告示牌制度和化学品事故专项报告四项制度。

 

 

11.   

是否开展或计划开展安全标准化工作。

 

 

12.   

是否认真落实安全检查和整改制度,是否建立相应的检查记录和管理台帐。

 

 

安评报告、风险评估

13.   

安全评价机构资质、资质许可评价范围是否符合国家相关要求

 

 

14.   

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在有效期内,对安全评价结论是否明确,需整改的问题是否有明确的整改意见和整改落实情况的确认报告

 

 

15.   

安全评价报告是否客观、实事求是,报告描述与现场情况是否相符。

 

 

16.   

近三年是否发生安全生产事故,事故原因、经过是否查清,相关责任人是否依法处理。

 

 

17.   

危险化学品建设项目应及时进行安全预评价和竣工验收安全评价;

 

 

18.   

企业列为重大的非常规生产活动,应组织人员(或委托有资质的安全评价机构)进行风险评价;

 

 

19.   

常规生产活动每年应至少进行一次风险评价

 

 

 


 

重大危险源监管

20.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标准,辨识、确定本企业的重大危险源。

 

 

21.   

▲是否按照有关规定对重大危险源进行登记建档,定期检测、检查。

 

 

22.   

重大危险源场所“二牌一箱”制度执行情况

 

 

23.   

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编制危险化学品事故应急救援预案,是否定期开展应急救援演练,有否记录

 

 

24.   

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有应急救援组织或者应急救援人员。

 

 

25.   

对其可能发生的生产安全事故,是否配备必要的应急救援器材、设备。

 

 

安全培训教育及持证情况

26.   

是否设置安全生产管理机构和配备专职安全生产管理人员。

 

 

27.   

主要负责人、安全生产管理人员的安全生产知识和管理能力是否经考核合格

 

 

28.   

从业人员是否按照国家有关规定,经安全教育和培训并考核合格。并建立相应台帐。

 

 

事故报告与调查处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