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安监〔2007〕133号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
关于印发《浙江省烟花爆竹进出口
经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监局(办):
现将省安监局制定的《浙江省烟花爆竹进出口经营许可管理暂行规定》(浙安监管危化〔2007〕210号)转发给你们,请认真贯彻实施。
二○○七年十一月十二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烟花爆竹 进出口 管理 通知
抄送:市公安局,市工商局,市质监局,市商检局,市外经贸局,
市交通局。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7年11月12日印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