绍市安监〔2008〕50号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省安监局关于
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
各县(市、区)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市级有关部门:
现将《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防范暴雨(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浙安监管办〔2008〕98号)转发给你们,请严格按照通知的要求,认真进行贯彻落实。
二○○八年六月十日
主题词:安全生产 防范暴雨 转发 通知
绍兴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办公室 2008年6月10日印发
浙江省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转发国家安全生产监督管理总局关于做好防范(强降雨、雷电)天气的通知